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s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6-01-12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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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委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条件: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自2016年1月12日9∶00至2016年1月31日24∶00,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县(区)卫计局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并签名确认(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市属民营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到巴州区卫计局进行现场审核、缴费并签名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未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1、各县(区)卫计局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6年1月13日9∶00至2016年1月27日18:00(具体时间、地点以所在报名点公告为准。负责对考生提供的原始证件、材料和任职条件真伪的审查核对)。

2、考点审核时间:2016年1月28日9∶00至2016年1月31日18:00,由各县(区)报名点集中报送巴中考点审核。2016年2月1日由委人事科会同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审核汇总上报考区。1月28日-1月31日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1月28日-2月1日上午11:00前到巴中考点现场审核。

3、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现场确认办法。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2份)。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由单位和报名点加盖行政公章)。

3.近期6个月以内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片2张(贴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4、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四)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6年4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纸笔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 5月14日 9:00—11:00

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四、考试收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执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明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缴库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3】17号)等文件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五、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 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各考生到县(区)报名点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计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报名,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程序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在现场确认时,考试机构须向考生提供《2016年度护士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同时必须要求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

(三)报名时要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

特此通知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