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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的通知

2016-04-05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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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单位,委登记注册民营医疗机构: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09〕5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参加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前满3年的;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4.指导带教老师是在四川辖区内合法的执业中医师。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包括中医和藏医。

二、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考核方式及内容:严格按照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一)师承出师考核。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0日。传统医学师承统一集中到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确有专长考核。

2015已参加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今年不再参加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只需参加综合笔试。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由市卫计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笔试时间:2016年6月20日。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卫计委;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委直属单位和委登记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在巴州区卫计局报名。

四、申请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表1);

2.经县(区)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5.学历证明;

6.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附支撑材料原件);

7.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作为指导老师的证明;

8.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合格证明材料。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表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人所在县(区)卫生计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的中医(民族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证明材料格式和内容(附表3)。

五、其他说明

请各县(区)卫生(计)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经审核后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人员材料(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材料和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附件2、附件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卫计委中医科。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它形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的,将取消本考试项目一至三年的考试资格。对已经取得相关证书的,由我委确认无效,收回证书。

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师承人员和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表格可以在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内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琼瑶

联系电话:5269753

邮    箱:1076236329@qq.com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